本报讯 为建立体现海南自贸港特点的涉外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吸引国际人才和外商投资的良好营商环境,省人社厅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涉外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其中提到,2024年前基本建立涉外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机制,实现涉外劳动争议处理的专业化、便捷化。
《意见》提出,要构筑涉外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网络。在外国人就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高新区、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和教育、旅游、文化演艺、酒店餐饮、航运等重点行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托园区管委会、行业协会(或商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下设专门的涉外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窗口。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要吸纳园区代表性企业、行业协会、工会组织、律师事务所等懂外语的专业人士担任兼职调解员。探索设立区域性调解组织,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设立省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内设专门的涉外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工作窗口,统筹协调跨区域涉外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和重大涉外案件的调解。探索一窗受理、多方参与的新模式,建立工会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打造涉外劳动纠纷快捷处理通道。
《意见》就创新涉外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机制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其中包括:在省本级和海口市、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试行集中管辖全省涉外劳动争议案件,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重点园区或行业协会设立派驻仲裁庭、巡回仲裁庭、流动仲裁庭,便利当事人就近就地维权。海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外劳动争议处理;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三亚、东方、万宁、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乐东等市县的涉外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负责除海口市、三亚市管辖范围外的其他市县的涉外劳动争议处理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定管辖的案件。涉外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由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管辖权集中受理。记者 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