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17日讯(通讯员 平慧 何清国 记者 朱鼎兆 )12月14日,盱眙一男子酒后与他人发生纠纷,被通知到派出所处理,他却忘记了自己喝了不少酒,竟然开着私家车就去了。结果刚一下车,民警就闻到其身上的酒味。经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构成醉驾。

当晚9时许,该县桂五镇居民罗某在请客吃饭喝了不少白酒后到桂五镇街道某浴室去洗澡,刚一进门,就看见浴室老板的儿子邓某,因邓某差罗某钱,罗某顾不上洗澡,就向邓某要钱,双方言语不合,借着酒劲罗某打了邓某一巴掌,邓某当即打电话报警。罗某见邓某报警,就赶快溜回了家。刚到家,罗某就接到派出所电话,通知其到派出所接受处理。本来罗某家离派出所不是太远,走着去也就10来分钟,可是他想早去早回,就开着私家车去了。
刚一下车,值班民警就闻到其身上有浓烈的酒味,连忙联系隔壁的交警前来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罗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交警随后将罗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