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拉萨发布
关于督促违法行为人
尽快依法接受行政处理的公告
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在2017年—2022年期间,依法开展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查获多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从事道路运输运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拉萨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向违法行为人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接受处理。截至目前,仍存在部分超出法定期限但未依法接受处理的违法行为人。
为维护国家法治权威、保障道路运输秩序,现将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违法行为人及违法事项予以公告,督促相关人员立即到拉萨市交通运输局接受行政处理(或陈述申辩)。公告期满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理。
公告期限:30日(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19日)
处理地点:拉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大厅
联系电话:0891—6865707、0891—6862520
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