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漳州6月17日讯(本网记者 沈文栋)近日,记者从诏安县公安局获悉,诏安县公安局深桥派出所对一名出卖银行卡的男子进行拘留。原来在今年4月,苦于没钱花的高某,在朋友的介绍下,了解到只要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就可以“赚钱”。高某觉得这个“赚钱”的方法轻松简单。因此,在明知他人购买其银行卡用于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高某仍将个人办理的银行卡出售,从中获利3000元。
随后,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通过高某提供的银行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多名受害人先后向高某的银行卡汇款二十余万元,这些资金也被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进行了转移。据悉,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今年5月份,在诏安也发生了一起通过骗取在校学生电话卡,进行电信诈骗的案件。据了解,许某和李某两人通过向诏安在校学生收购、租用他们名下的手机号码卡,从而进行诈骗,而这些异常行为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经侦查,诏安警方发现他们利用收购租用的电话卡连接设备,冒充“京东客服”拨打电话实施诈骗,涉案金额数几十万元。随后,诏安警方通过侦查,将两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眼下,在全国“断卡行动”的高压态势下,骗子获取“两卡”的难度越来越大。警方提醒,居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加强对孩子的普法宣传教育,同时也提醒在校学生,切勿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更不能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