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8月25日电 ?近日,经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提出了什么样的目标?又将在“十四五”时期开展哪些重点工作?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解读。
定目标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升;上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中下游力争达到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5年,太原、呼和浩特、济南、泰安、郑州、西安、咸阳、兰州、西宁、银川等10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
“十四五”时期,坚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因地制宜、补齐短板,节能低碳、绿色循环,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的原则,系统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将主要开展三方面工作。
提高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补齐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实施管网修复更新。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约1.4万公里;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弱项。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分类施策推进污水处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约350万立方米/日;推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加快补齐城市和县城处置能力缺口,建制镇应与县城统筹考虑或与临近市县联合处置。新增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约0.35万吨/日。
完善城镇垃圾处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强化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系统。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约1.8万吨/日;补齐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约2.8万吨/日,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约0.8万吨/日,改造存量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少于70个。
加强资源化利用。推进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开展试点示范。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约300万立方米/日;在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前提下,稳步推动污泥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新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50个。
同时,《实施方案》对设施运营管理也提出要求,如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推行专业化运维、创新运营管理方式。统筹推进设施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平运维,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可持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