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主和驾驶员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办公秩序,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公安交管办事环境,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8月27日,将原址铁东对炉地区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站(中华南路257号鞍山银行建钢储蓄所)迁移至交管局铁东警务工作站新址(铁东区和平路8号、鞍钢矿山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特此公告。
交管局提醒驾驶员朋友
交通违法非现场处理业务已开通人脸识别和身份证读取设备,用以严格审核交通违法当事人的相关信息,驾驶员必须携带本人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原件方可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业务中会严格比对、查验交通违法信息和当事人信息,一经发现有买分卖分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打击。

鞍山市城区交管局警务工作站和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点具体分布如下:
1、市民服务中心(铁东区园林大道与明山街交汇处)
2、交管局铁东警务工作站(铁东区和平路8号、鞍钢矿山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3、交管局高新警务工作站(鞍千路289号,新一中对面)
4、交管局经开警务工作站(铁西区建设大道591号,达道湾建设大道与兴达路交叉路口东侧)
5、钢都分局驻企警务工作站(鞍钢厂区内南部厂区派出所、需要鞍钢入厂证)
6、交管局立山警务工作站(立山区中华北路53号甲栋5号,沙河大集南墙外)
7、交管局铁西警务工作站(铁西区千山西路249号)
8、交管局铁西开发区警务工作站(铁西开发区建设大道1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