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高某芬等3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处理决定
2021年7月24日,献县教体局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进行突击检查,依法查处了迎春学校在职教师高某芬、张某甲、张某三人有偿补课违规行为。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款和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涉事学校及教师做出如下处理:
一、对迎春学校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责成该校认真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在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
二、对3名涉事教师给予记过处分,扣发2021年奖励性工资。
全县广大教师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严守师德规范,树立良好形象。教体局将持续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查处力度,对令行不止、违纪违规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