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上午,在G72泉南高速公路来宾北停车区内,一辆逾期未年检,却企图以伪造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蒙混过关的小轿车,被现场开展统一整治行动的广西高速交警三大队当场查获。

当天上午10时,广西高速交警三大队值班民警通过集成指挥平台稽查布系统预警,发现一辆号牌为苏B0BXXX的小型轿车逾期未年检。大队民警将车辆引导进入检查区域后,示意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并依法对该小轿车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车前挡风玻璃上粘贴有2021年的检验合格标志。就在民警疑惑预警信息是否有误时,却发现该年检标志背面空无一字、全无信息。
在民警的询问下,驾驶员张某告诉民警,其车辆确实没有年检,自己去年想拿车子去年检的时候,发现车辆有违章年检不了,去年10月他就干脆通过PS软件伪造了一个机动车合格检验标志,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当天被查获了。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张某的车辆进行了扣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应当处以记3分,罚款150元;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年检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应当处以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驾驶逾期未年检的车辆上路行驶存在风险,为了您和他人的行车安全,请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请按期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中心进行测量检测,做一名安全、文明、守法的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