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5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组织召开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征收协调会,将乐县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环卫中心、水务公司等部门共同参与协调会,做好职责划转工作。通过此次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信息内部交换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衔接工作,确保划转工作顺利完成。(江东昇 胡欣)
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5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将乐县税务局组织召开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征收协调会,将乐县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环卫中心、水务公司等部门共同参与协调会,做好职责划转工作。通过此次会议,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信息内部交换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衔接工作,确保划转工作顺利完成。(江东昇 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