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我省通报了多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处理结果,引起了广泛关注。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有教师无视规定,为了获取利益违规办班。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就又通报了一起在校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
2月20日,长春市教育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对榆树市实验高级中学教师谭洪光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2021年2月18日上午,在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与皓月大路交会处的一幢综合楼五楼,长春市教育局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专班对一家无证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发现有一名教师正在给15名高中学生补课,经调查核实,该教师为榆树市实验高级中学在职教师谭洪光。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谭洪光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中级十级降到初级十二级;处分期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其职务、职称、薪级工资晋升和评奖选优、岗位聘用等方面的资格,违规所得上缴国家财政等。
长春市教育局将持续推进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对违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如发现类似情况可拨打长春市教育局综合治理监督举报电话:0431-88787110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