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定年龄单位不办理退休,应该怎处理?
社保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因为跟大家生活息息相关,最近有网友留言问,到法定年龄单位不办理退休,应该怎处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如果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单位不办理退休,是属于违法行为。由于你没有具体的描述由于是什么原因单位不为你办理,所以只能设想几种情况供你参考。第一种情况,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足15年。按照我国的退休条件,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职工达到50周岁,女性干部和女性灵活就业人员达到55岁,就可以办理退休。如果这两个退休的条件你都已经具备,那用人单位是没有理由不办理退休的。再说只要符合这个退休的条件,主要办理退休还是由个人去社保部门办理,单位只是起个协助作用。
第二种情况,是否因为个人档案而导致视同缴费年限无法认定。如果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没有参加社保缴费前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是视同缴费年限需要个人档案才能认定工龄,是否因为个人档案记载不全面而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导致视同缴费年限加实际缴费年限不够15年而无法办理退休?
第三种情况,档案年龄小于实际年龄?虽然按照身份证年龄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档案里最先记载的年龄小于身份证年龄。如果是这种情况,在进行档案核查办理退休时,按照不能双重得利的原则,一般都是以档案年龄来办理退休。但是这不由单位来决定,而是由社保部门来审定的。
第四种情况,属于单位的技术权威或是专家学者,或是涉密人员。如果是这种情况,单位应当首先是应该和你协商,征求你个人的意见,和你讲清楚暂时不能办理退休的原因,如果因为你办理退休会给正在从事造成重大损失,或是会造成严重失泄密等事关国家安全等重大事件,单位可以暂时不为你办理退休也是可以理解的。
以上列出的四种情况是否符合你的个人的实际,希望自己来对号入座,找出具体的原因,然后在根据原因寻找 可能的对策。暂时达不到条件,待条件成熟时再办理退休,如果属于第四一种情况,办理退休时必须要经过组织部门批准的,我相信你自己是有这个觉悟的!